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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臺東州采訪冊》

一、前言

《臺東州采訪冊》編纂者為胡傳(1841-1895)。胡傳原名守珊,字鐵花,一字守三號鈍夫;安徽績溪縣上莊人,為胡適之父。光緒十七年(1891),奉調臺灣,擔任「全臺營務處總巡」,考察台灣防務,後於光緒十九年六月(1893),代理臺東直隸州之州,兼統鎮海後均各營屯;光緒二十年十二月(1894)真除知州一職。甲午戰敗後,乙未割臺,光緒二十一年(1895)五月奉令內渡離開臺灣,最後病逝於廈門。在任期間,除積極於防務、政事,整頓軍事和民風,更同時完成《臺東州采訪冊》的編纂工作。[1]此采訪冊雖不為完整的方志,但資料尚屬完善,且是清代臺灣東部區域的第一本地方志書,故許多資料先前尚未被記載,甚至是新的事物,其價值自不待言,也值得相關研究者們探其究竟。

二、體例

從體例來看,《臺東州采訪冊》只分為上、下兩卷,內有21目,其資料量和其他地區的方志作比較,可說相去甚遠。其原因或許與臺東洲為新行政區域有關,甚至有許多地方可能尚未開發,某些應有的建設也還未出現,像是:倉廒、學校、書院、社學等,在書中都記載「未設」。[2]另外,采訪冊內也沒看到其他編纂、協修人員的名單和所屬職位,故只能暫時假定為,由胡傳獨力將《臺東州采訪冊》修纂完成。

三、記載內容

雖《臺東州采訪冊》與一般方志或采訪冊相比,其資料記載較少,但因地理位置和人文環境,故還是有別於其它臺灣地方志書的特殊記載,在此就略述幾點討論。

  1. 疆域 疆域本來是記載一個地方行政區的範圍,但由於臺東洲地處後山交通不便,過去的人們若要前往臺灣東部區域,惟有另外開闢道路,以利交通。故《臺東州采訪冊》就出現這樣的相關記錄,以及幾條道路的位置和路線等。從記載中可以了解,這些道路共有兩次的開闢記錄:一次為同治十三年(1874),在沈葆楨建議下開闢的六道;另一次為光緒八年(1882)周大發、張兆連開通的三道。然前者所開之道路,在采訪冊撰寫時已經廢棄。[3]
  2. 山川 在山川的部分可以見到,除東部的山和溪流之外,胡傳還增加了島嶼的部分。從內容觀之,可清楚地分辨火燒島和紅頭嶼;為今日的綠島和蘭嶼[4],而其後所寫的「大海」,則是現今世人所熟知的太平洋,然此名稱來自於大航海時代麥哲倫所命。[5]故由此可知對於當時清朝的人們來說,臺灣以東的海洋還是個不熟悉的區域,在采訪冊也僅記為「大海:在州之東。東望無際。[6]
  3. 風俗 最早在康熙時期的《諸羅縣志》就有番語和漢語的對照記載,而在《臺東州采訪冊》中所記載的對照就更為詳細,並按地理區的位置來分類,一共有五組:(1)南路埤南各社番語;(2)南路知本、射馬干各社番語;(3)中路各社番語;(4)北路南勢七社番語;(5)北路木瓜各社番語等。然番俗的部分卻見不到這樣的分類法,如同過去的方志,將所有的原住民習俗一同記載;顯示胡傳雖注意到各社語言的不同,但對於不同習俗的原住民則沒有特別分類記錄,而將之視為同一族群。[7]

四、結語

作為臺灣東部的第一本地方志書,《臺東州采訪冊》有其開創性。但或許是新開發地之故,其資料有點略嫌過少,整部《臺東州采訪冊》共只有上、下兩卷。然因見不到其他修志人員之原故,整本采訪冊,可能只有胡傳一人獨力纂寫、收集資料。如此艱辛的工作,多人合作都難以盡善盡美,更何況只有一人。不過,其中還是有許多讓人驚艷之物,也可看出胡傳收集資料之用心,故《臺東州采訪冊》還是有其獨到之處,甚至有勝於其他方志的記載內容。

(張維正整理)


[1]胡傳,《臺東州采訪冊》收入臺灣始料集成 清代方志彙刊 第三十一冊,(臺北:遠流,2006。)

[2]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38。

[3]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24-330。

[4]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35。

[5]http://book.qq.com/a/20040827/000484.htm(2009,4,21)

[6]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35。

[7]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77-393。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雲林縣采訪冊》

作者簡介:

倪贊元,福建政和人。貢生出身,光緒20年(1894)2月1日到任署臺灣府雲林縣儒學訓導,光緒20年(1894)7月卸任。在擔任雲林縣儒學訓導期間纂有《雲林縣采訪冊》一書[1],上面未寫完成時間以及緣由。

內容介紹:

大通版所出版的《雲林縣采訪冊》是根據台灣大學圖書館藏的抄本[2],本書所描述的地方分為:斗六堡、槺榔東堡、蔦松北堡、尖山堡、海豐堡、他里霧堡、白沙墩堡、大坵田東堡、溪洲堡、沙連堡、打貓東堡、打貓北堡、布嶼東堡、布嶼西堡,共計15區。在各地理區域下,首先簡介各地區的範圍、地理位置等大致情形,之後又分:積方(全縣田園面積、糧銀數目、戶口)、沿革、山脈走向、嶺、嶼、川、港、潭、廨署、倉厫、街市、鋪遞(驛站)、營汛、橋梁、津渡、義塚、陂、圳、書院、義塾、社塾、祠廟寺觀、碑揭、坊匾、風俗(內又分婚姻、喪葬、歲時、居住形式、服飾、士人之習、農事、商賈、女紅、雜俗、土著、客莊、番社、番話、物產)、科貢(文進士、文舉人、武舉、拔貢、副榜、歲貢)、職官(文職)、官績、流寓、鄉賢、人瑞、孝子、列女(貞孝節烈之女)、兵事(土寇、邊防、凶番)、災祥(旱澇、暴風、山崩、川竭)、地震、藝文等項目[3],都一一詳細記載,為研究清代雲林縣內民情風俗不可或缺的資料之一。

一開始關於斗六堡的記載,簡介整個堡內的行政區域,行政分界除了以土牆,另外又以山岳、河川等地理區域來做為界限,比較特別的是講到斗六堡的城牆除了以土牆還有壕溝外,另外還種竹為城。

〈積方〉詳細記載堡內各街庄之各戶口人數、丁口、糧銀數目;〈沿革〉則講述各堡設置的由來;〈山〉〈嶺〉詳細記載各山脈的地理方位、別名、外觀形貌、居住人口、寺廟等;〈川〉〈潭〉〈港〉則敘說其源頭在哪,並且說明在哪與其他溪流所匯合、潭的地理位置和傳聞、港口位置以及交易地區;〈廨署〉除了地理位置外,還記載目前的使用情形,像是有些已經荒廢或是成為廟宇、民房等;

〈倉厫〉細數堡內倉屋、建造時間以及現況;〈街市〉內容為地理位置、街市由來、興盛情景;〈鋪遞〉現稱「驛站」,描述站內的士兵、距離其他站大約里程、現況;〈營汛〉位置、汛內官兵部屬;〈橋梁〉外觀形貌、位置、現況;〈津渡〉渡口位置、所使用的船隻情形;〈義塚〉主要為合葬因亂事而殉難的官兵與人民,大型的義塚還會有寄祀公業一同祭祀;〈陂〉〈圳〉講述堡內引用水源之源頭、灌溉面積;〈書院〉〈義塾〉〈社塾〉則較少設置,很多幾乎都已經不見了;〈祠廟寺觀〉記載堡內各寺廟的位置、興建時間、修建人、主祀與祀奉神明、香火情形、有些還會寫到神明顯靈之事,特別的是如果廟內祀奉的是殉難的官兵或人民,則會在後面附加此人的殉難事略;〈碑揭〉除了描述碑的外觀,還將堡內各碑文抄寫下來,以便讀者可以閱覽到其碑文;〈坊匾〉描述其位置、興建時間、緣由、紀念人物等;〈風俗〉詳細記載婚喪喜慶的習俗、歲時活動、房屋則多以竹子為主要架構,所用材質多為就地取材、服飾則很清楚的畫分出士農工商各有不同的穿著,彼此不敢混亂;飲食與習俗比較起清代方志所敘述的內容,則較為儉約,多是以地瓜混著飯粥來食用,而士人謙虛有理,特別崇尚氣節。

雜俗部分,提及男女皆愛好檳榔,並且以檳榔做為和解的禮物,崇尚巫術,特別是女人尤信。番俗大多與漢人相同,作者將不同之處記載出來,以便後人做為比較。後面附有番話,倪贊元特別註明「多有音無意義,只就字、音相近者來記之[4]。後附有物產,並將其分類,為清代台灣方志中的〈物之屬〉,另有〈物產之奇〉,為將堡內特別物產列寫出來;〈科貢〉將堡內的各個進士、舉人等列寫出來,但因為有些年代久遠,所以無法詳細記載[5],〈職官〉列出自設縣開始所擔任的文職官員、任期、官職;〈流寓〉〈鄉賢〉〈人瑞〉〈孝子〉等雖有列出篇名,但各堡卻無內容,有些還簡略不寫;〈列女〉下附註記載因到處都有,因此難以完整列出,而且事關風化,因此不敢自下界定,所以倪贊元僅將自己所知人物列寫出來[6];〈兵事〉記載堡內亂事,像是土寇的侵擾、平定情形、邊防情形、番人與當地住民所發生衝突等;〈災祥〉記載每年發生之天災、祥異之事,但因每年都有發生,有些年代久遠不可考,因此僅就所見聞者記載於冊[7]。〈藝文〉則是將縣丞、訓導、拔貢等文人之文章抄寫下來。

在觀看《雲林縣采訪冊》時,將其內容與之前看的清代台灣方志所做一比較,在內容上,記載事物比一般縣志、府志來的詳細,一般府縣志則只將大事件記載出來,關於較小事情則與以省略,而采訪冊則會將其每年所發生的大小是一一記載;習俗的部分,在服飾方面此時開始有階級之分,彼此之間的區別是很嚴格的,各階層之人不敢亂穿僭越。

與之前所觀看的方志最大不同的地方則是對於此地居民的習俗稱其節儉,這是最大不同之處,因為之前的方志都描寫台灣居民好奢侈、賭博,並認為此兩項為最大的不良之習。不過對於重尚巫術還是有所批評,特別是婦女最為迷信,這是普遍在觀看清代台灣方志習俗中,相同的地方;物產部分有分屬,也有貨之屬,比較特別的是另外有提及當地獨有的特產,並將其獨立出來,放在〈物產之奇〉。

作者知其可能因為年代久遠、資料不足等因素,而無法完整記錄各堡的各項事情,因此在某些特別項目下面會特別註明因為某些因素,而無法詳加記載,但就其能力所及,盡力寫出,這是《雲林縣采訪冊》很特別的一個部分。關於行政區域位置是以城為中心,來計算公里數。打貓東堡番部分,將吳鳳的事蹟特別放置在〈凶番〉這部分[8],這或許是想藉此凸顯原住民的凶狠以及吳鳳的偉大事蹟,不過裡面關於吳鳳的記載應該是調查最詳細的。

作者的觀點是站在採訪者的角度來觀看整個雲林縣的景況,對於當地的人情風俗只是據實記載,少有評論,這與在一般所看到府縣志的觀點是不太相同的。篇目的分類也與一般所見到的清代方志有所不同,但大致上架構是相差不遠的,目錄則是以「堡」做為分類,而一般清代台灣府縣志則是依照星野、封域等大項目來分類。所記內容多為自己親身見聞、實際田野調查,再佐以文獻資料所彙集而成的,因此資料比其他府縣志來說較為接近史實。

(江俞萱整理)

[1] 劉世溫,《台灣歷史辭典》,台北:遠流出版有限公司,2004,頁625

[2] 周憲文,(弁言)《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1

[3]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1~43

[4]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30

[5]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33

[6]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37

[7]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40

[8] 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台北:大通書局,1987,頁179

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采訪冊

清代編修方志的過程中將訪查採集的資料結集成冊,稱「采訪冊」。1892年(光緒18年),臺灣巡撫邵友濂在臺北開設「臺灣通志總局」,令州、廳、縣各設采訪分局進行採訪,作為各廳縣修志的張本。通志總局並頒布「采訪冊式」,規範編纂的方式是「先行按條采訪,各自編纂成書」。

採訪的工作通常由貢生、訓導或耆老等人士擔任,在當地采風擷俗,紀錄碑文、廟寺等文史資料,作為編修方志的素材與參考;其內容來源以採訪收集所得為主。

臺灣現存之采訪冊有:《臺灣采訪冊》、《雲林縣采訪冊》、《鳳山縣采訪冊》、《臺東州采訪冊》及《新竹縣采訪冊》共五種,以《鳳山縣采訪冊》內容較完備。由於采訪冊是為纂修志書的準備,所以體例、類目不一,尚非正式方志,也未刊行。

現存五種采訪冊,以1829-30年(道光9-10年)陳國瑛等17人採擷的《臺灣采訪冊》成書最早,內容以記載職官事略為主。倪贊元所輯《雲林縣采訪冊》、盧德嘉《鳳山采訪冊》、陳朝龍《新竹縣采訪冊》和胡傳《臺東州采訪冊》,同為邵友濂纂修《臺灣通志》時期的產物。根據纂修臺灣通志總局文札所述,各縣廳先後送到修志總局的采訪冊還有臺灣、安平、恆春、苗栗等縣及澎湖、埔里等廳,但是都沒有傳本。

國家圖書館臺灣分館所藏的五種采訪冊,其流傳版本分別是:《臺灣采訪冊》根據臺南市石暘睢藏本,《雲林縣采訪冊》、《鳳山采訪冊》為日治時期「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藏本;《新竹縣采訪冊》據廈門陳朝龍藏本傳抄,《臺東州采訪冊》據王元墀「無遐逸齋」抄本,該抄本即原《臺灣通志稿》卷十九、卷二十之《臺東州采訪修志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