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1694年(康熙33年)福建分巡臺灣廈門兵備道高拱乾纂修《臺灣府志》,是臺灣最早的府志。1685年,清廷開館纂修《一統志》,令全國各郡縣進呈志書,臺灣知府蔣毓英即與諸羅縣令季麒光、鳳山縣令楊芳聲共同纂輯《臺灣府志》,季麒光為之「旁搜遠證,參之見聞,覆之耆老」,三個月而成書。稿本未刊行蔣毓英即離臺,由其子在中國大陸校刻刊行。但其後近三百年,其刊本鮮為人知,1985年北京中華書局將原刊本影印出版後,學界才確定蔣毓英的《臺灣府志》為臺灣最早的志書。現存一部孤本於上海圖書館。
高拱乾的《臺灣府志》,「雖博採群言,較諸郡守蔣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顯係據蔣毓英所纂輯者加以增修,是第一本在臺灣刊刻的地方志,此書體例,為臺灣所修方志所沿用,其類目為封域志、規制志、秩官志、武備志、賦役志、典秩志、風土制、人物志、外志、藝文志,共10卷,80目。
此後《臺灣府志》經歷四次修訂,依序為1710年福建分巡臺灣廈門兵備道周元文的《重修臺灣府志》、1740年(乾隆5年)福建分巡臺灣道劉良璧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1744年巡臺御史范咸的《重修臺灣府志》、1760年臺灣府知府余文儀的《續修臺灣府志》。
在內容上,蔣毓英與高拱乾的《臺灣府志》,及周元文重修時都只有10卷,劉良璧重修時增為20卷,范咸重修時增為25卷,最後余文儀續修時再增為26卷。
在內容上,蔣毓英與高拱乾的《臺灣府志》,及周元文重修時都只有10卷,劉良璧重修時增為20卷,范咸重修時增為25卷,最後余文儀續修時再增為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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