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通志

清代以某一省為空間範圍的志書稱為「通志」。臺灣的《通志》最早可溯源到1684年(康熙23年)間所編纂的《福建通志臺灣府》,其後雍正、乾隆及道光年間陸續修訂增補。1888年(光緒14年)臺灣建省後,鑑於《臺灣府志》已百年未修,且未有以臺灣全省為空間範圍的志書,於是開始《臺灣通志》的修纂工作。

1892年8月(光緒18年6月),時任臺北知府的陳文騄及淡水知縣葉意深向臺灣巡撫邵友濂建議纂修臺灣通志,並呈「纂修通志設局事宜」六條,內容為設局、籌款、分職、購書、求才、製器。

1892年10月6日,邵友濂飭開「福建臺灣通志總局」開始修志,監修由臺灣布政使唐景崧、分巡臺灣兵備道顧肇熙擔任;提調由臺北府知府陳文騄,後由纂修王國瑞擔任;幫提調為淡水知縣葉意深;總纂為舉人蔣師轍,後來由薛紹元接任;纂修為王國瑞、薛紹元。

1892年11月9日,唐景崧又下令各州廳設立分局,並頒修修志事宜十四條。各地分局相繼完成「采訪冊」的修纂,通志總局除了彙整各個采訪冊外,也搜羅過去各種臺灣的舊志、私家文集、官方檔案等。

志局至1895年解散時,已經完成了大部份的志書內容,為免割臺之後志書散佚,於是將已完成的志稿題名為《臺灣通志》。清廷割臺後,原稿件多散佚,存在臺灣者皆為片段。但在1907年(明治40年)日本駐福州領事館得知原稿藏在廈門,於是1908年臺灣總督府以日幣150元的價格購得,收藏在總督府圖書館。目前現存稿件有40冊,不分卷,前18冊為疆域、物產、餉稅、職官、選舉、列傳;第19、20冊為《臺東州采訪修志冊》;第21冊為雜識類;第22冊為資料與部分志稿,目前已出版的《臺灣通志》篇幅僅只於此,第23冊以降皆為修志所需的存錄資料。


參考書目:
連橫,《臺灣通史》,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卷,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1。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臺灣省通志稿》,台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7。

推薦書目:
《臺灣文獻書目解題》第一種方志類(一),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87。
吳幅員,〈蔣師轍與臺灣通志〉,《臺北文獻》49,1979, 頁303-338。
方豪,〈胡鐵花先生與《臺東州采訪修志冊》〉,《方豪教授臺灣史論文選集》,臺北:捷幼出版社,1999,頁5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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